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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报名时间 报名入口、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25-07-09 22: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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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1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1年温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专业(职位)报名资格审查的原则是,对专业技术性强的专业(职位)按照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对口掌握,综合管理性的专业(职位)适当从宽,相近相关专业可允许报考;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依据学校学习专业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如下掌握:

一、“文秘”招考专业(职位):

含有“文秘”的专业;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政史类:法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科社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政治经济学、政治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政治与思想品德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与行政学;

教育学类: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教育学、教育管理、教育技术学、教育技术、文秘教育、科学教育、政治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政史教育学、政治和历史教育;

文学类: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汉语言、对外汉语、中文、中国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古典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教育、中国现代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告学、媒体创意、网络传播、广告、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广告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新闻传播、传媒策划与管理(新闻)、广告与广告管理;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民族学;

管理学类: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政策学、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党政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管理、社会工作;

文秘、文秘档案、秘书学、涉外文秘、中英文秘、文秘英语、法律文秘、经济秘书、现代文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政治理论、中国哲学、中国古代文学、秘书、涉外秘书、现代文秘、行政文秘、商务秘书、行政管理(电子管理)、古代文学

二、“中文”招考专业(职位):

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中国现代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教育、汉语言、对外汉语、新闻、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古典文学等。

三、“新闻”招考专业(职位):

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媒体创意、新闻广告等、广播电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新闻传播学类。

四、“法律”招考专业(职位):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含经济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民商法、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法)、法律学、律师、法律教育、法理;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五、“法学”招考专业(职位):

法学类等。

六、“诉讼法”招考专业(职位):

诉讼法学等。

七、“刑法学”招考专业(职位):

刑法学等。

八、“多媒体制作”招考专业(职位):

传播学、媒体创意、多媒体制作、广告艺术设计、数学媒体艺(技)术、艺术设计、多媒体计算机、计算机多媒体运用技术等。

九、“质量管理”招考专业(职位):

质量管理等。

管理学类产品质量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及相关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与检验、食品质量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十、“计算机”招考专业(职位):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工程与自动化、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学与信息系统、微电子学和固体电子学、微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信息、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技术与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教育、电机电子工程、电子商务工程;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软件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与应用、软件编码与测试、计算机软件与网络应用、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工业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信息技术与管理、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管理信息系统、;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技术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现代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科学与应用、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技术与教育、计算机数控、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电子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自动化控制、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学、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理论、广播电视工程、数学媒体艺(技)术、计算机通信、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计算机多媒体运用技术、多媒体计算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等。

电子技术与科学、科学系统与信息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控制与控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机科学。

十一、“财会”招考专业(职位):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企业理财、审计学、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财务会计与教育、国际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工业(企业)会计、财务信息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投资与理财、涉外财务等;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报考。

十二、“财政税务”招考专业(职位):

财政学、金融学、税务、财政税务、审计学、投资学、经济学、会计学、会计、财务会计、财会、国际会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财务与精算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会计与教育、国际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工业(企业)会计、财务信息管理、国际财务与金融、国际金融、金融财务管理、投资理财、财会教育、会计与金融、金融、金融工程、金融管理与实务、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级计算机管理、会计学(ACCA)、财政税收等。

十三、“城建”招考专业(职位):

村镇建设、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规划、建筑学、路桥建筑、工民建、建筑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岩木工程、结构工程、工程力学、城镇建设、房屋建筑工程等。

建设基础工程、道路与桥梁施工、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城市管理、市政工程设施与管理、市政工程技术、民用建筑与装饰、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给水排水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与设计、城镇建设设施与管理、城镇建设与管理、道路与桥梁、房屋工程建设、工程建筑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路桥、市政工程施工与管理、土木、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景观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景观建筑等。

十四、“市政工程”招考专业(职位):

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设施与管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水排水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与设计、城镇建设设施与管理、城镇建设与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基础工程、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交通土建工程、工程力学、路桥、市政工程施工与管理、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景观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等。

十五、“化学分析(化工)”招考专业(职位):

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分析、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化学、材料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师范)、化学工艺、分析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无机化学、药学检验、毒物分析等。

十六、“经济管理”招考专业(职位):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和管理、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经济研究;

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商业经济、国际商务、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投资经济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商业经济管理、投资经济、物流管理、建筑经济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商务管理、金融管理、金融与证券、投资金融管理、经济消息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

金融学、经济贸易、区域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贸易、国际贸易、国际贸易与经济、国民经济学、经济与行政管理、产业经济学、工商管理硕士(金融方向)、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学、国际商务管理、国际商业、国际商务金融与经济、金融和管理、金融和经济学、经济管理学、经济系统分析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风险管理方向)

十七、“经济学”招考专业(职位):

经济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学、金融学(信用管理方向)、应用经济学等。

十八、“药学”招考专业(职位):

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应用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药学化学、药剂学、生物制药、药理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药学、药物分析、生科药物、化学制药、临床药学、临床药理学等。

十九、“英语”招考专业(职位):

英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等。

二十、“心理学”招考专业(职位):

应用心理学、心理学类等。

二十一、“临床医学”招考专业(职位):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临床、麻醉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急诊医学等。

医学临床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向、医学影像学、临床医疗、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眼科学、临床麻醉、医学检验、眼视光、中医骨伤;

二十二、“护理”招考专业(职位):

护理学类、预防医学类、高等护理学、医学护理学、高级护理、护士、临床护理等。

二十三、“预防医学”招考专业(职位):

预防医学类等。

二十四、“DNA检验”招考专业(职位):

DNA检验类、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生物技术等。

二十五、“工商管理”招考专业(职位):

工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物流管理、劳动经济、商品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旅游管理、宾馆管理、特许经营管理、理财学、物业管理等。

二十六、“环保”招考专业(职位):

环境工程、环境规划、环境管理、环境生态、环境科学、环保工程、生命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有机化学、化学(师范)、化学工艺、材料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分析、应用化工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材料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精细化工、化学、环境治理工程、生态学、生态保护、生物环境、化学(教育)、复合材料科学与工程等。

二十七、“土木工程”招考专业(职位):

工民建、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结构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力学等。

二十八、“食品质量与安全”招考专业(职位):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检测、食品工艺与检测、食品加工与管理、食品生物工程等。

二十九、“土地管理”招考专业(职位):

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利用、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土地管理、土地评估与管理、土地管理与评估等。

三十、“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矿产资源管理)”招考专业(职位):

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选矿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资源勘查工程、应用地球化学、地质工程、应用地球物理、矿物资源工程、勘察工程、地质矿产勘查、地质学、地质工程、地质矿产管理等。

三十一、“工民建”招考专业(职位):

工民建、建筑学、建筑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工程力学等。

三十二、“体育”招考专业(职位):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管理、社会体育、体育田径、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传统体育、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学、民族传统体育等。

三十三、“城市规划”招考专业(职位):

城市规划、建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与设计等。

三十四、“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职位):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等。

三十五、“法医”招考专业(职位):

法医学等。

三十六、“犯罪学”招考专业(职位):

犯罪学等。

三十七、“通信工程(无线通信)”招考专业(职位):

通信工程、通信与可视技术、数字通信设计、计算机通信、无线电通信、无线通信通讯、通信、信息管理、多路通信、通信网络与设备、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信息对抗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三十八、“师范类”招考专业(职位):

师范类专业、教育管理等。

三十九、“动画”招考专业(职位):

动画类等。

四十、“旅游管理”招考专业(职位):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教育、旅游与资源管理等、酒店管理、涉外旅游、旅行社经营与管理等。

四十一、“工学”招考专业(职位):

工学类各专业等。

四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招考专业(职位):

材料类:冶金、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复合材料、腐蚀与防护、铸造、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稀土工程、焊接工艺及设备;

机械类:机械设计及制造、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机车车辆工程、流体传动及控制、真空技术及设备、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微机电系统工程、制造工程;

仪器仪表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光学计量测试、无线电计量测试、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信息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通信工程、光源与照明、流体传动及控制、信息工程、软件工程、影视艺术技术、网络工程、电子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摄影测量与遥感、微电子制造工程、公共安全图像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物理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器件及设备、微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

化工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化工与制药、精细化工、生物化工、资源科学与工程、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等。

四十三、“水利水电工程”招考专业(职位):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等。

四十四、“水利”招考专业(职位):

农业水利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农田水利、水利学、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等。

四十五、“法官预备人选”、“检察官预备人选”招考职位:

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十六、“档案学”招考专业(职位):

档案学、图书馆学、科技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档案等

四十七、“农业”招考专业(职位):

农学、热带作物、园艺、药用植物、植物保护、土壤与农业化学、茶学、烟草、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果树、种子科学与工程、蔬菜、应用生物科学、观赏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种子、茶艺、农业推广、土壤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畜禽饲养与疾病防治、茶叶加工和营销、生物科学、农艺木艺专业、现代园艺园林、园林与绿化工程、园艺技术、园林规划设计、林业、树木专业、植被养殖专业、植物病理学、园林工程技术、园林技术、园林、林业(林学)、林业技术、设施农业、动物科学等。

四十八、“园林管理(市政园林绿化”)招考专业(职位):

观赏园艺、风景园林、园林管理、市政园林绿化、园林、园艺、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建筑、园林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园林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规划、园林植物与观赏园术等。

四十九、“审计”招考专业(职位):

审计学、财政学、财会、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国际会计学、会计审计学等。

五十、“公路桥梁”招考专业(职位):

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桥建筑、道路与铁道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桥梁学等。

五十一、“海洋与渔业管理”招考专业(职位):

海洋科学、海洋学、海洋管理、军事海洋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海洋技术、海洋生物学。

五十二、“机电一体化”专业(职位):

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机电器及其控制、电子信息工程等

五十三、“中药学” 招考专业(职位):

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等。

五十四、“文件检验”专业(职位):

文件检验、印刷工程等。

五十五、“林学类(林业)”专业(职位):

林学、森检、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木材科学与工程、森林工程、林产化工等。

五十六、“统计”招考专业(职位):

统计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数学、统计与概率、基础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应用数学、应用数学统计、应用统计、金融数学等。

五十七、“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招考专业(职位):

五十八、“汽车运用技术”招考专业(职位):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车车辆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交通设备信息工程等。

五十九、“刑侦” 招考专业(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刑侦、侦查学、刑事侦查、刑事技术、经济犯罪侦查等

六十、“妇产科学”招考专业(职位):

妇产科学、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学等。

六十一、“公安情报” 招考专业(职位):

公安情报等。

六十二、“公共卫生管理” 招考专业(职位):

公共卫生管理等。

六十三、“监所管理” 招考专业(职位):

监所管理等。

六十四、“刑事诉讼法学” 招考专业(职位):

刑事诉讼法学等。

六十五、“农学” 招考专业(职位):

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等;

森林资源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等;

森林生产类:园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等;

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蚕学、(动物医学)等;

水产类: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

六十六、“企业管理” 招考专业(职位):

工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等。

六十七、“专业不限”招考专业(职位):

不限专业。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掌握。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 州 市 人 事局

2010年12月29日

2015年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报名时间 报名入口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4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71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65名,公开选调6名。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2、选调对象须为岗位选调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不含试用期)。瓯海区镇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瓯海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我区镇街、教育系统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选调)的,须取得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网络报名时上传该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该证明原件,否则取消招聘(选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规定执行。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6月15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网址: (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6月16日0时—6月18日24时。

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6月19日0时—6月20日24时。

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6月21日0时—6月22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6月22日17时—6月29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40元。

报考人员通过“银联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用。“银联网上支付”支持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银行等银行卡,提供“银行卡支付”和“网银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5、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选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01室)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14日9时—7月1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5年7月18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4、岗位代码为0101、0102的岗位增设速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测试。在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如遇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参加技能测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增设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40%+《基本素质测验》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

5、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基本素质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门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

五、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一周后,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参加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参加公开选调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录用表、工资转正定级表或介绍信,提供其中之一),所在单位性质及分类编办文件(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或选调均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核。

6、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入围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届时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参照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选调)程序和条件的,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聘用(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以2015年6月15日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3)报考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的岗位,按该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报考。其他报考岗位,硕士研究生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2、报考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的岗位,按该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其他报考年龄条件要求为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的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5年6月16日—6月18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8、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本场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9、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选调)资格。

10、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网上缴费前,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01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选调)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如报考岗位要求中级及任职资格的,若该单位中级及专业技术岗位未有空缺,则将根据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的实际情况,将拟聘人员聘用在初级专业技术或其他岗位。

13、本次招聘(选调)工作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4、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附件1: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3:2015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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